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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直机关工委坚持“实、细、严、准”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
本网讯 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,促进党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根据市县文件要求,2015年12月14日至2016年1月6日,县直机关工委组织县直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,民主评议做到了“实、细、严、准”。一是民主评议准备“实”。各级党组织在第一环节集中学习的基础上,以学习交流探讨为主,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章、党内法规和党的重要文件以及重大会议精神,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和党性教育,为民主评议奠定了思想基础。二是民主评议内容“细”。结合县直实际,分行业分系统进行民主评议,设定党费缴纳、党性修养、遵纪守法、工作能力、业务技能、诚实守信、思想道德、服务发展、参加党组织活动等1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评议,做到了切合实际、突出特点。三是民主评议程序“严”。为了杜绝民主评议搞变通、走形式,采取了“三评”机制。首先进行个人自评,每名党员都对照标准,实事求是地作出了自我评价,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。其次开展互评,党员之间进行互相评议,摆问题、提意见,讲真话、说实话,充分表达每一个党员的意见。最后进行民主测评,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,按照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格次,对党员进行了投票测评,确保了每名党员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,实现了评议程序规范有序。四是民主评议结果“准”。各级党组织根据民主评议情况,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,对每名党员进行综合分析,最终提出评定意见,并向本人进行反馈,评议结果客观准确,既充分发扬了民主,又真实反映了现实表现。截止目前,县直220个基层党支部先后召开了民主评议党员大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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